双辽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全省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吉环办字【2014】17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局属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务办的有关要求,2013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按规定公开了各项环境保护信息及政务信息。
(二)规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长效机制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总结多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双辽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刘局长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各科室、站、队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按职能分工负责,搞好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我局公开网络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我们始终按照“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的思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及时更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分类更新了环保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环境评价、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重点工作信息,二是将我局信息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相应栏目,面向公众。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要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双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博、报纸、传单等。
1、利用政务公开窗口。坚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制度,并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在窗口现场进行行政审批受理,及时处理行政审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使窗口服务工作不断得到了加强。以“廉洁、务实、规范、高效”为宗旨,实行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抓规范管理、树环保形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向社会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服务承诺;编制了政务公开服务指南,简化了办事程序,在审批时限、审批程序上尽量简化、优化,大大减少了办事时间。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全程跟踪。
2、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开信息6条;在吉林省环保局网发布信息4条、向县委、政府信息科报送环保政务信息3条;创办简报4期;组织编印环保法律知识手册1000余册,发放环保宣传画报和宣传单2000余份到乡、镇、街道和企业,加大了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3、关注群众投诉。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环保投诉电话和群众信箱,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全年共受理投诉23件,受理调处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现场咨询会、报刊杂志、举办环保图片展、发放便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公布环保信息。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等环保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现场解答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企业排污、项目建设环境准入等有关环保的问题。达到了良好的环保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我局2013年无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今年至今尚未收到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双辽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载体管理与公开工作协调不足以及信息面窄等问题。201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我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应主动公开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的学习,通过组织交流、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的管理与审核机制。
双辽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