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双辽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双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辽市郑兴街300号,邮编:136400,电话:0434-7200212)。

    一、总体情况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22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22年年末,本局无依申请公开要求,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进一步突出主动公开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日常关切、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抓好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各类文件46件。内容涵盖、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确保答复的时限和答复的内容依法依规。全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工作机构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紧密配合,及时收集信息,及时发布信息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准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确保公开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针对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深化和提高;二是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参与意识的提高,公民个人和组织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针对依申请回复分类不够明确,答复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协调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三是结合实际,根据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制度,针对答复规范组织开展专业性的培训活动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