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点击数: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制定《双辽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434-7201177,通讯地址:吉林省双辽市东春路475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强化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认真整理信息,按时规范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对所需公开内容的界定,对2019年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三)加强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对公文办理发文审批环节进行了调整,将公文区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草拟的公文由相关室负责人首先提出分类意见,最后经领导签发审定。同时,严格依据有关法规制度,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要求,规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公开,从源头上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7条;发布信息公开工作指南1条;发布公开信息依据9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9年,本局把“双辽市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此外,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采用报刊、电视、会议等方式发布了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市安监局没有向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监干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社会公众更深入地理解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信息审查,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