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及《中共双辽市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双委〔2019〕14号)要求,为加快解决我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推进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数清零、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居民户数清零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完成逾期回迁安置的项目9个,涉及群众164户。其中关帝庙二期项目6户、上品尚城项目13户、华申理想城邦项目15户、中泰御水官邸项目4户、中兴二期(金地家园)项目16户、南广小区项目3户、嘉宇富苑小区项目46户、茂林镇东方花园项目17户、茂林镇鑫吉泰家园项目44户。 三、整治措施 严格按照我省出台的棚改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根据联同协作、一类一策的工作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一)对因楼层、面积、差价款等原因无法与被拆迁户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进行约谈,勒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清查缴纳税费情况,同时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予以惩戒。 (二)对资金链断裂,项目现处于烂尾状态的企业,依法组织实施项目清算,同时组织被拆迁居民购买市场存量房屋用于回迁安置。 (三)对因资金紧张,工程的水、电、暖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尽快完善住宅配套工程,完成逾期回迁工作。 (四)对企业法人代表被刑拘,运转处于停止状态的企业,由公安部门查明该企业拆迁、回迁信息及剩余房源情况,责成企业其他负责人限期进行回迁安置。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我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双辽市解决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忠源 市长 副组长:刘建军 副市长 纪东岩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劲松 市法院院长 成 员:张奎俊 市政府办主任 张 玮 市财政局局长 梁 军 市住建局局长 刘占国 市公安局政委 金瑞麒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旭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邦跃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赵清林 市执法局副局长 吕保东 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连波 茂林镇党委书记 杨海涛 市法院立案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解决我市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安置问题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梁 军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焦宝贵 市住建局主任科员 王 雷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 李 维 市执法局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王 雷 茂林镇乡建办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清解决棚改项目逾期未回迁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和解决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工作。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数清零、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居民户数清零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加快问题整改,同时要密切协调配合,结合方案整治措施要求,做好棚户区改造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解决现有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 在解决逾期未安置问题的同时,强化对棚改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对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回迁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防范新问题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