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双辽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是综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双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联系(地址:双辽市辽河路1980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766337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进一步突出主动公开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其中本年新制作0件,本年新公开0件)、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本年新制作1件,本年新公开1件);2020年度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非消息类):913件;行政许可2019年333项,2020年264项,本年度减少69项,处理决定2325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19年498项,2020年399项,本年度减少99项,处理决定1312件;行政处罚2019年1355项,2020年1361,增加6项,处罚决定570件;行政强制2019年89项,2020年89项,本年度无增减,处理决定10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020年40个,本年度增加0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101项,采购总金额34976.5105万元。二是常态化推进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操作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证决策质量,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精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读。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重点阐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确保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市政府决策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政府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修订、优化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坚持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市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1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8件;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保持了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零复议零讼诉的记录,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要求,不断完善市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要求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市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组织全市各单位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要求各地各部门规范发布文件信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梳理、整理、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7月,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任务要求和四平市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平台建设,组织召开双辽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任务培训会,实现市、县、乡三级同步升级。持续完善建设标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集中展示同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达到统一建设、规范标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板块改版升级,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围绕《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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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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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3 |
-69 |
2325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9 |
-99 |
13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55 |
6 |
570 |
|
行政强制 |
89 |
0 |
10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1 |
34976.5105万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13件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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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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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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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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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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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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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深化和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压力较大。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参与意识的提高,公民个人和组织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对我们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关键信息的日常管理,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四是依法办理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公开申请渠道,细化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