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双辽市自然灾害特点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效预防、及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双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修订过程
2022年9月,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对《双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向各乡镇街、各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22年10月通过了双辽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重点明确编制本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及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减灾委员会指挥体系人员编成、指挥单位任务分工、指挥流程、专家组人员编成;
(三)预防与预警。包括启动条件、启动程序、预警响应措施、预警响应终止等。明确了本市救灾预警响应启动与终止程序,完善了预警响应措施的具体工作举措,实施关口前移,突出事前防范;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害管理、灾情信息报告时间、灾情核定、灾情信息发布等。规范了救灾预警预报信息和灾情信息统计、收集、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程序,明确了灾情核定和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本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规定了各级应急响应启动和结束的实施主体及程序,细化了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措施,突出实战实效;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灾后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了灾后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措施。
(七)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救灾装备保障、队伍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演练和协作等方面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演练、预案管理及更新、预案解释部门及预案实施时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李 官
联系电话:0434 766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