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吉政办发[2018]54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推进双辽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 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 〔2018〕54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1.持续保障财政投入。
2.鼓励扩大社会投入。
3.完善成本分担机制。
(二)优化教育经费使用机构
4.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
5.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
7.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
8.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9.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
(三)科学使用管理教育经费
10.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11.全面改进管理方式。
12.全面提高使用绩效,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13.全面增强管理能力。
(四)加强组织实施。
14.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15.加强督查问责。要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双辽全市教育系统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双辽市教育局
解读人: 边宝华
联系电话:7225766